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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明月山:不让一个贫困户落下04:09:01
“我的新房子不是明月山管委会财政局副局长刘鹏飞帮忙,向上级争取政策,协调解决我家建房有关问题,我这辈子都不要想住新房子,真要感谢党的好政策,感谢明月山管委会财政局领导的大力支持与关爱!”。7月23日,宜春明月山管委会洪江镇古庙村贫困户闫田初老人在新建楼房上看着刘鹏飞正在为他家屋面浇水对记者说。
闫田初是洪江镇古庙村贫困户,因家里贫穷45岁才成家,几年前妻子痴呆已回新坊镇娘家静养,家中还有一个正在上小学五年级的女孩,整个家庭月收入仅有1000元,却要支付学费和基本生活开支,生活十分拮据。2016年10月,明月山管委会财政局领导干部开展结对帮扶工作,闫田初一家成了刘鹏飞同志结对帮扶对象,刘鹏飞实地了解家庭困难和实际需要后,马上组织有关帮扶人员商讨脱贫方案,决定帮助解决建房部分费用和帮其小孩完成学业,今年己落实补助资金19000元。针对闫田初实际情况,年龄60岁,劳力弱,脾气喜怒无常,妻子痴呆不在身边,上门走访了解,让其外甥陈阳生带携,参加建筑散工挣钱,也参加外甥的承包毛竹砍伐劳动,争取更多收入,动员其养牛养羊创收,尽早脱贫,不让一个贫困户落下。
据悉,古庙村位于洪江镇西部,全村辖区8个村民小组,241户1117人,其中贫困户15户27人,低保户23人,五保户2人,200余人常年外出务工。全村耕地面积少。村内通村公路共有8公里,其中,硬化公路5公里,普通泥土公路3公里。全村有砖房161户,土墙房80户。现有村级卫生室2个,村小学在读学生有59人,养老保险覆盖率100%,医疗保险覆盖率95%,生活水平较落后,属贫困村。
“自开展精准扶贫工作以来,明月山管委会财政局以中央和省市区委开展脱贫攻坚工作精神为指导,坚持‘产业为本、路房为先、到户为要’,组织全局党员干部参与到结对帮扶、脱贫攻坚战役中去,扎扎实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结合古庙村实际,抓好扶贫建档、结对帮扶、技能培训、基础建设等重点工作,不断提高广大村民群众生产水平,推动农业农村生产,发展乡村旅游产业,使古庙村村民增产增收,生活水平得到较大提升”宜春市明月山管委会财政局副局长刘鹏飞介绍。
该局紧紧围绕“做好脱贫工作,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而要下好‘精准’这盘棋,做到扶贫对象精准、扶贫产业精准、扶贫方式精准、扶贫成效精准”工作思路,该局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彭焕维同志为组长的扶贫工作组,做到分工明确、责任落实。落实古庙村扶贫工作责任,委派扶贫工作主要负责人刘鹏飞带领相关人员到扶贫村了解情况、开展调研、听取村委会工作汇报,并与洪江镇领导及村干部交流座谈,研究和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就加强村级基础设施、生产生活环境、农业及乡村旅游产业发展等建设献言献策。
该局将贫困户与全局干部职工结对认亲、落实包户,将任务落实到人,实行“一对一”结对帮扶,每名干部至少帮扶1户贫困户,以组为单位开展扶贫工作。同时要求结对帮扶干部每月到结对户家中劳动2次以上,有效推动扶贫工作的有序开展。近两年来,该局帮扶干部上户进行产业扶贫、就业扶贫、健康扶贫等优惠政策宣传,使惠民政策深入人心,同时根据贫困户实际,制定了《明月山财政局关于开展精准扶贫工作的实施方案》。据统计,因病致贫争取大病医疗救助和慢性病药费报销的有2户;因残致贫,通过办理残疾证争取残疾人补助的有2户;开展就业指导,帮助联系工作单位、争取就业补贴的有1户;申请雨露计划、争取助学金的有1户;有意愿通过种植经济作物、争取补贴的有1户;申请危房改造补助的有2户;由明月山管委会社会事业局兜底脱贫6户。
为优化古庙村乡村旅游产业发展环境,提升村民生产生活质量,去年,明月山管委会财政局联合洪江镇、古庙村为古庙村房相改造项目争取到上级资金,使得古庙村房相全部改造为斜屋瓦顶,黄色墙外的外形风格,同时充分利用该村地处西隐禅寺,明月山东大门,南惹古村,温古路与仰明线交汇点的区位优势和天然生态环境,帮助该村引进养殖棘胸蛙、三纹鱼、中华鲟等企业,其中每年政府采购20万元棘胸蛙幼苗野外投放。并鼓励贫困村民规模养殖鸡,牛,山羊等来增产增收。为其提供创业扶持,以洪江镇大山茶业专业合作社为平台,吸收15户贫困户为社员,可获得200万至300万元贷款发展茶业,为古庙村打造美丽乡村,发展乡村旅游产业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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